而制其爱,则为善之长。
(参见张舜徽,第167-168页)这样一来,道似乎就成了敛藏光芒甚或晦暗无光之物。既然百姓皆谓我自然(《老子》第十七章),故圣人应自敛其光而顺任百姓自我生发,如第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,我好静而民自正,我无事而民自富,我无欲而民自朴,第三十二章民莫之令而自均。
从根本上说,老子主张圣人应含敛光芒、黯弱自处,实质上是告诫人君应恪守权力的自我节制原则(参见王博,2010年),切勿干扰或强力支配百姓的生存方式,即便其所作所为确是出于仁德圣智,也终将构成对百姓之自然的湮蔽乃至伤害。老子常用渊湛恍惚混等语词来表述这种特殊的视觉印象,例如:渊兮,似万物之宗。……‘袭明谓因顺常道也。……绳绳不可名,复归于无物。[19]王夫之,2009年:《老子衍庄子通庄子解》,中华书局。
[18]王博,1993年:《老子思想的史官特色》,文津出版社。首先,道常无为(《老子》第三十七章)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根本原则,圣人得道而明之后也应无为,故曰明白四达,能无为乎?(《老子》第十章)其次,反者,道之动(《老子》第四十章),得道而明的圣人应善于洞察事物的细小变化,把握强弱兴废等社会现象反向而动的幽微之几,为大于其细(《老子》第六十三章),或为之于未有,治之于未乱(《老子》第六十四章),见小曰明(《老子》第五十二章),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(《大戴礼记·子张问入官》)民性有时泛指人性,多数时候,就是指政治治理对象的人民之品性,西汉董仲舒《春秋繁露》对待教化民性更有大段论述。
豪杰则不依赖环境,没有好政治也能兴,如同没有恒产也有恒心。焉有仁人在位,罔民而可为也?是故明君制民之产……(《梁惠王上》)无恒产者无恒心,放辟邪侈无所不为,这当然不能放任不管。不仅如此,民性被动又易于向善,是自孔子开始就有的观念,而且成为先秦儒家的共识,孟子对民性的认识,是这个共识的一个部分。从人人皆有善性似乎会得出人人应该尽心的结论,但是涉及具体论述,孟子未必是这个意思。
民不能尽心,但仍有善性,在好的社会环境下易于教化,乐于向善,这是政治治理意义的民性之善,与德性修养意义的尽心之善不同,二者的关系,有待进一步研究。如果普通民众衣食无着,饥寒交迫,仍被要求承担尽心责任,那这样的理论真的就是以某种道德观杀人了。
但也只能是一定意义上,这要结合理学在历史上的发展来分析。尽心就是道德上对自己承担责任,不放任,不随波逐流,然后可以使善的天性成为自身主流、主宰。其次是孟子对民性易于教化向善的乐观,与性善论有密切的关系。在孟子论述中,尽心问题士与民实有不同要求。
……且民者固服于势,寡能怀于义。(《孟子·告子上》下引《孟子》,仅注篇名)但这个善性是四端萌蘖,不是成熟的品质,需要生长。孟子性善论与尽心相关,要人负起对自己的道德责任。(《梁惠王上》)由这些说法可知,孟子认为事实上能够尽心的是大人、君子、士,未能尽心的则是庶民民。
韩非子认为民之教化向善难度高,靠刑法威慑则高效实用,他的见解是否有道理这里不论,他说儒家政治观的基础是民易于教化向善,却是对儒家共同认识的准确理解。戴震疏解孟子字词,对宋明理学猛烈批评,斥理学天理人欲说荒唐,禁锢日常欲望,乃至以理杀人。
那么可否认为这是一个社会阶层的问题,能够尽心的是上层社会,底层社会则不行?不能说没有这样的意思,但完全这样理解就有问题,肯定与孟子思想不符。这个问题,虽然在《孟子》中不是一个明确显现的问题,但是看后来儒家思想的发展,可知其中有严峻的含意,理论上一旦有偏差,可能导出严重的后果。
韩非子的批评,就是基于对儒家民性乐观认识的评价。州部之吏,操官兵,推公法,而求索奸人,然后恐惧,变其节,易其行矣。人群中许多人不能尽心是事实,对这个事实的态度,可以看出孟子的观念,他并不认为所有人都该尽心。我们以戴震《孟子字义疏证》为例,简述这个问题。孔子罕言性,《论语》留下记录只有一句性相近,习相远,这里暗含了人性和民性的混合论述,人性之导向善是相近的,但是环境习俗的差异导致民性各别。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,而有微子启、王子比干。
今移此混彼,妄援立说,谓当通遂其欲,不当绳之以理,言理则为以意见杀人,此亘古未有之异端邪说。苟无恒心,放辟邪侈,无不为已。
(《尽心上》)凡民也能兴,但要有好的政治社会环境。儒家文献中的民性观主要两个见解,一是被动受环境影响,因此以德治和礼治教化民众非常重要。
表面上看,孟子论述性善,没有明确说到这种易于引导但不能主动自立的善,可是这确实是孟子人性认识的一个组成部分。二是易于教化,乐于向善,因此对德治和礼治的效果充满信心。
(《离娄下》)人之异于禽兽就是善性,可是庶民就丢掉了。(《论语·公冶长》)可见当时已经有弟子热衷人性话题,粗略估计,儒门对道德与人性的议论,在孟子以前已有三至四代人的累积。(作者:冯洁、颜世安,分别系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、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) 进入专题: 孟子 性善论 。这样不受外因干扰的道德责任,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,也不该要求所有人都承担,而是个人的自觉、自愿。
是故文武兴,则民好善。待文王而后兴者,凡民也。
子贡说:夫子之言性与天道,不可得而闻也。或曰:‘性可以为善,可以为不善。
可是明确了性善与道德责任的关联,内含的问题就出来了。有恒产,生活有保障,导以向善即容易。
事实上,道德生长需要努力,孟子不仅继承了孔子以来儒家传统的基本主张,有时还有非常严峻的说法。因此,被动之民性善是否应视为孟子性善论的一部分,还需要进一步研究。善的生长不是如肢体的生长,气力的生长,或智力的成长,这些都是自然的,无需努力,善的生长却需要努力。这一分别意义重大,后世戴震批评宋儒以理杀人,方东树痛斥戴说,要点就在是否分别士、民,这问题就是从孟子尽心说而来。
性善论内含道德责任意识,似乎是题中应有之义,无须多论,也许因为这个原因,学界不大讨论这个问题。《荀子·解蔽》篇提到孟子恶败而出妻,说孟子因担心德性修养失败让妻子离家,避男女之事,就有苦行修身的意味。
在后来的儒家文献中,民性民之性的概念出现,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,明七教以兴民德。不过,理学在成为官学之后,确实一定程度上变成对民众的要求(如妇女守节之类),所以戴震的批评在一定意义上是有道理的。
性善论与尽心责任孟子论性善,与一种道德责任意识有关,严格地说是对自己的道德责任,然后推己及人,扩充为对他人、社会的道德责任。孟子多次说到,许多人事实上是难以尽心的: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,庶民去之,君子存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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